114年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簡章

  114年度「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簡章」

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12060537號令修正
   之「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辦理。

二、甄審申請資格:依據「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辦理。
   牙醫師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,得申請參加專科醫師甄審:
   (一)在國內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接受至少全時二年或非
    全時三年完整之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訓練,並持有該機構發
    給之訓練期滿證明文件;醫師於接受前述專科醫師訓練前,
    應先完成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,但一百零七年七月三十
    一日前於國內外牙醫學系畢業者,不在此限。
   (二)領有外國之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證書,經本部認可。
    前項第一款贋復補綴牙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,指經本部認定之牙醫專
    科醫師訓練機構為之。

三、報名日期:(以掛號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  1.筆試:請於114年8月5日前繳交報名費及筆試申請書。
  2.口試:請於下列日期前繳交報名費並將口試申請書、口試內容準備
   登記表、病例資料送至學會。
  【第一次口試114年4月28日截止】
  【第二次口試114年9月12日截止】

四、報名方式:
   1.一律採取通訊報名。
   2. 繳交填妥之贋復補綴科專科醫師甄審申請書及贋復補綴科專科醫師
    甄審原則規定之相關文件。
    (相關表格請至本會網站公告區下載 http://www.prosthod.org.tw/apd_news.jsp)
   3.申請人需經本會甄審委員會審查其資格,其合格者,始能參加
    考試。
   4.繳交費用:
    (1)筆試報名費用:1000 元。(報名時通知繳交)
    (2)口試報名費用:1000 元。(報名時通知繳交)
    (3)資格審查費及證書費:10000元(通過後通知繳交)
   5.繳交方式:
    (1) 戶名:中華民國贋復牙科學會
       郵政劃撥帳號:【13195250】
       備註:繳費項目(ex.筆試報名費…等)

五、筆試及口試地點、日期:
  1.筆試日期:114年9月6日(六)上午9點至12時
  2.筆試地點:台大醫院九西403教室 (台北市常德街1號)
  3.口試日期:1.114年5月24日(六) 【第一次口試】
        2.114年10月18日(六) 【第二次口試】
  4.口試地點:新光醫院聖賢大樓2樓201、202會議室(台北市士林
        區士商路51號)。
  5.考試地點若有異動,將隨時公告於中華民國贋復牙科學會官網並通知考生。

六、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成績得申請複查,相關規定依「贋復補綴牙科專
  科醫師甄審原則」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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